设为首页 | 添加收藏夹
| 公司库 | 广告服务 | 帮助中心  
 

物流新闻首页

资讯中心 > 报关实务 > 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的报关 >正文

物流网广告24
精彩排行  
·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
·为了梦圆安居,创造幸福生活——习近平
·我国法院2013年来审理各类国家赔偿
·习近平: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
·海外人士高度评价习近平在推进&quo
·书中自有甜味道,听习近平讲述这本书的
·测试
·农村面包车违规使用车窗玻璃遮阳膜该如
·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京开幕
·习近平会见尼泊尔总理奥利
物流网广告25
随机推荐
·长航7月份沿海散货运输业绩再创新高
·香港地铁公司夺得伦敦铁路专营权
·广东九江大桥被撞垮塌;调查小组称如垮塌
·亚洲开发银行贷款3亿美元支持广西公路项
·重庆出口加工区第一票保税物流货物顺利通
·无纸化国际结算初探
·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
·通吕运河铁路特大桥合龙
·TNT欲打造国内零担货运业务航母
·联合国家具采购顺德邀标
·防范外汇风险有哪些措施?
·运输超限货物时计算运费有哪些规定?
·"无过错情形"下谁
 
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的报关
www.jspwl.net  2007/8/30 11:26:00    阅读次数:1047  

    物流网广告 运输工具报关须由船长、机长等负责人签具到、离境报关单、随附载货清单、航空运单等运输单证向海关申报,作为海关对客货装卸进行监管的依据。所报货名等项目均以提单或装货单所列者为限,仅供海关核实货物的包装、数量等之用。对包装内的货物品名、规格、价格及税则归类等项目,可不负详细申报责任。

 
   
物流问答】 【打印】 【收藏】 【关闭】
 
 相关链接
·报关单"二次核对"手续
·自理报关企业办理注册须知
·专家教您通关免税的诀窍
·海关如何对商品进行估价
发表评论 - !(提醒您最好注册以后再参加评论!)
标题:
你的名字:
评论:
  相关评论:  
暂无评论!
  网站简介 | 友情链接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| 帮助中心 | 支付中心 | 服务条款合作加盟 | 版权声明 | 留言反馈 | 网站地图  
 

吉林物流网-打造全国最强的物流网站  网站服务电话:13364341060  QQ:1184187331 
    版权所有 吉ICP备1400071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