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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中心 > 法律法规 >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9号(关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(世界海关组织1988—2000年归类决定)》) >正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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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规类型】 海关规范性文件 【内容类别】 编码管理 【文  号】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9号 【发文机关】 海关总署 【发布日期】 2007-7-27 【生效日期】 2007-7-27

【效  力】 [有效]

   

  

      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、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正确确定其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,保证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》有效实施,减少因商品归类差异引发的国际贸易纠纷,海关总署于2005年为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(世界海关组织1988—2000年归类决定)》(以下简称《汇编》)发布了海关总署2005年第63号公告。根据2007年版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》,现对《汇编》公布的部分归类决定进行修订(详见附件),修订后的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(世界海关组织1988—2000年归类决定) 2007版修订目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○○七年七月二十七日

办公厅 

 
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9号(关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(世界海关组织1988—2000年归类决定)》)
www.jspwl.net  2007/8/3 11:37:00    阅读次数:1430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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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相关链接
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0号(关于对进口原产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货物
·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4号(关于公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
·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和液氨铁路罐车安全附件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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