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| 添加收藏夹
| 公司库 | 广告服务 | 帮助中心  
 

物流新闻首页

资讯中心 > 法律法规 >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4号 >正文

物流网广告24
精彩排行  
·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
·为了梦圆安居,创造幸福生活——习近平
·我国法院2013年来审理各类国家赔偿
·习近平: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
·海外人士高度评价习近平在推进&quo
·书中自有甜味道,听习近平讲述这本书的
·测试
·农村面包车违规使用车窗玻璃遮阳膜该如
·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京开幕
·习近平会见尼泊尔总理奥利
物流网广告25
随机推荐
·英国小型民用飞机坠毁至少3人死亡
·广西五条在建高速路全部计划年底完工
·中外运敦豪落户泰州 长三角快递网向纵深
·习近平同奥巴马在中南海会晤 瀛台桥上散
·农资正式纳入邮政经营范围
·高速公路最高限速将提至120公里
·尼日利亚口岸通关介绍
·习近平对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作出重要批示
·中央军委、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
·中国将分三类打造20个城市群 规划已进
·DHL赢得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三年新订
·美国直升机公司和美大陆航空代码共享
·出租车业改革,向垄断还是向"
 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4号
www.jspwl.net  2007/8/9 9:52:00    阅读次数:1343  

    物流网广告     【发布单位】商务部 

  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7年第64号 

  【发布日期】2007-08-1 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(以下称原外经贸部)于2000年12月18日发布2000年第15号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日本、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(以下称被调查产品)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。其中,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7%,韩国大韩电线株式会社与原外经贸部签订价格承诺协议。 

  2006年4月8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18号公告,决定按照原外经贸部2000年第15号公告规定的产品范围,继续维持原反倾销措施,实施期限为5年。 

  2006年12月、2007年6月,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、韩国大韩ST株式会社分别向商务部提交申请,请求由株式会社YAKIN川崎(YAKIN KAWASAKI CO.,LTD.)继承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的反倾销税税率,由韩国大韩ST株式会社(TAIHAN ST CO.,LTD.)继承韩国大韩电线株式会社在价格承诺项下的权利和义务。 

  商务部就有关事宜通知了原反倾销调查申请人。国内不锈钢产业作为原申请人未对此发表评论意见。 

  商务部经审查认为,现有证据材料表明株式会社YAKIN川崎是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,其前身是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川崎制造所。株式会社YAKIN川崎成立后,继承了川崎制造所的全部生产设备,成为专营不锈钢生产的独立法人,其原材料供应、客户关系及产能产量并未发生变化。大韩ST株式会社是大韩电线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,其前身是大韩电线株式会社安山事业部。大韩ST株式会社成立后,继承了安山事业部的全部生产设备,成为专营不锈钢生产、销售的独立法人,其原材料供应、客户关系及产能产量并未发生变化。 

  商务部决定自公告之日起,由株式会社YAKIN川崎(YAKIN KAWASAKI CO.,LTD.)继承原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(NIPPO YAKIN KOGYO CO.,LTD.)在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措施中的权利和义务,对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适用27%的反倾销税税率,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(NIPPO YAKIN KOGYO CO.,LTD.)对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将按照“其他日本公司”的税率,适用58%的反倾销税税率;由韩国大韩ST株式会社(TAIHAN ST CO.,LTD.)继承韩国大韩电线株式会社(TAIHAN ELECTRIC WIRE CO.,LTD.)在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措施中的权利和义务,对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适用价格承诺协议,韩国大韩电线株式会社(TAIHAN ELECTRIC WIRE CO.,LTD.)对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将按照“其他韩国公司”的税率,适用57%的反倾销税税率。 

  特此公告 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 

  二○○七年八月一日 

 
   
物流问答】 【打印】 【收藏】 【关闭】
 
 相关链接
·上货航开通上海至美国三地全货运航线的公示
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8号(关于对部分铝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
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9号(关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
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0号(关于对进口原产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货物
·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4号(关于公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
·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和液氨铁路罐车安全附件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
·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
·四川省交通厅加强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补偿费收支管理
发表评论 - !(提醒您最好注册以后再参加评论!)
标题:
你的名字:
评论:
  相关评论:  
暂无评论!
  网站简介 | 友情链接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| 帮助中心 | 支付中心 | 服务条款合作加盟 | 版权声明 | 留言反馈 | 网站地图  
 

吉林物流网-打造全国最强的物流网站  网站服务电话:13364341060  QQ:1184187331 
    版权所有 吉ICP备14000710号